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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死得一点都不冤。

从视频画面里可以判断,发生这么多起轮奸案的地点,是一个包厢。

包厢空间很大,装修得气派糜丽,里面至少能容下二十来个人。酒精的气味在发酵,段鑫带头的一群人跟随着流行音乐的节拍,在包厢里扭动着身躯。

光线昏暗,射灯四下晃动。令人眼花缭乱的彩光打亮了杯子,也照射在那些个手拿杯子的男人脸上。

光亮过处,照见一张张狰狞的笑容。

酗酒,狂欢,取乐。

群魔乱舞。

齐昭海注意着屏幕里昏暗的环境,以及淹没在阴暗里的装修细节,直皱眉头:“能见度太低了,分不清这是在酒吧、俱乐部,还是在ktv的包间。”

齐昭海没看到音响设备和话筒,也有可能是视频没拍到。

“你知道这是哪儿吗?”他问保姆。

保姆走过来看了一眼,立刻“呀”地大叫起来,直捂眼睛:“是小少爷和他那群狐朋狗友。一定又是到他朋友开的那间店里去了,这丧尽天良的狗东西!”

齐昭海心中燃起了希望:“是他哪个朋友的店,你能认得吗?”

保姆小心翼翼地点了点头,依旧捂着眼睛。视频里的画面,对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来说,冲击力实在太大了。

齐队长也不愿意逼她。

齐昭海转头叫来技侦人员,让他从视频中单独提取出最常出现的几张人脸,这才令保姆安心睁眼认人。

“好像……好像是这个人。”保姆指着一个人脸,说:“好像是他开了家餐厅,小少爷最近每次出门,总是过去他那个餐厅吃饭。但小少爷山珍海味吃得多,我之前就想,吸引他的怕不是饭菜……”

齐昭海闷哼一声:“他?他那是把人当下酒菜了。”

虽然同是富家子弟出身,但对于这种不把人当人看的,嫉恶如仇的齐队长一贯没有好感。

通过比对面部特征,警方很快确认了段鑫这个朋友的身份。

这个人的确经营着一家餐馆。

不过,倘若再说得精确一点,应该是餐吧——白天充作餐馆,晚上变成酒吧。

“这家店居然还是个网红店?”樊甜恬输入店名查了查,发出难以置信的感慨。

“这有什么稀奇的?”石延不屑一顾:“现在互联网多发达啊,难道不是雇点粉丝多的公众号、大v、博主什么的,过来拍照打卡一下,就能把一家普普通通的店炒作成网红店了吗?”

“你根本不懂。”樊甜恬把头一扭。

转而,她担忧地对齐昭海说:“齐队,这个类型的网红店,一般会在店内布置一些拍照打卡点,对外宣传也是用‘店里很出片’这种话,配上一大堆美图。这样的招数,会吸引很多爱漂亮的女生去那里的。”

这些喜欢拍照的女生,一般对自己容貌有足够的自信,通常不会难看。

或者,大多很美。

而在店里那样一群禽兽不如的人面前,她们引以为傲的美貌,只会引来垂涎她们的恶狼。

而这样一群女生,她们对普遍意义上的“女性美”这一标准的吻合,即纤细、娇小、柔弱,穿着不方便行动的裙装和高跟鞋……却使她们在危急关头,缺乏自保的力量。

慕名去那家餐吧,不亚于自投火坑。

“店家故意使用这样的宣传策略,旨在吸引来更多的女性,供包括段鑫在内的人挑选狩猎。”宋冥道:“经营这家餐吧,或许不是店主的目的。像段鑫这样的客人,才是他这家店真实的受众。”

出片的餐吧是一个圈套。

餐吧其实是猎场,而被吸引来的女顾客,则在不知不觉中沦为猎物。

“我们必须把这个窝点端掉。”齐昭海越看那乌漆嘛黑的地方,越觉得碍眼。于是他在一个小时内,带领警员杀到了这个餐吧门前。

晚上九点的云程市,夜生活刚刚开始。

繁华地段的街道上璀璨通明。灯串高挂,乐曲飘荡,纵/情演绎着何为灯红酒绿。餐吧就位于这条街上,藏在灯光尽头。

餐吧服务员把齐昭海一行人当成了客人,殷勤迎接。

宋冥步入餐吧后,却留意到,这些服/务员的目光,在她和樊甜恬这两个女性的身材上,额外多停留了几秒。

那目光如有实质,黏腻怪异。

让她倍感不适。

店内坐的基本是女客。她们放松地与亲朋谈笑拍照,丝毫没有意识到,自己已处在险境之中。

不能再拖了。

“搜。”齐昭海拿起警/官证,一声令下,警员们立刻四下散开。

餐吧服/务员的笑脸立刻凝固了,厨子放下铁锅,清洁工扔下脏碗……店员们在警方的搜查中乱作一团,有人六神无主地呆站在原地,有机灵的赶紧跑去通报经理。

但更多的人则飞奔上前,目标明确地阻拦警方。

餐吧里的秘密不能被发现。绝不!

然而不管是哪一撮店员,在知悉警方进店的刹那,都极其统一地瞟过同一个方向——

一面贴着碎花墙纸的……墙?

不,这不止是一面墙。否则店员们看来的眼神,不会如此紧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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