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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46节

 

投之以桃,报之以李,她自然也要答谢对方,毕竟双方相处本来就是你来我往的事情,若只是单方面,时间久了定然会出问题。

待收拾好一切后。

沈美云一家子便轻装上阵,就带了两根大人参上了火车,他们一上火车,宋玉书他们便在车门口朝着他们招呼,“这边,我们在一车厢的卧铺。”

卧铺车厢本来就有限,一共就只有三个,沈美云他们便在三车厢。

所以就在他们隔壁。

沈美云笑了笑,“那我们离的很近,一会上车了去找你玩。”

如今绵绵大了,自然不能像是以前一样,坐火车的时候和她住一张床,他们是单独给绵绵也买了一张卧铺的。

只是,分为上中下三个。

两个下铺,一个上铺,沈美云和绵绵住下铺,季长峥睡上面,隔壁宋玉书他们倒是只买了两张票,等他们一收拾好后。

宋玉书便提着一袋子的炒熟的南瓜子过来了,“尝尝?”

“我炒的。”

“看看怎么样?”

沈美云诧异,“你从别人那买的南瓜子?”她是知道宋玉书的,打小在城里长大的城里姑娘,根本不太会种菜。

所以,她自己种的南瓜,几乎被沈美云给直接否定了。

宋玉书摇摇头,得意洋洋,“才不是,这是驻队年前种的南瓜,今年收了十几万斤,一些我们吃了,一些喂猪了,剩下的南瓜子被司务长分给大家了。”

“我领了五斤,全部给炒了。”

顺势抓了一把给沈美云,“尝尝,是不是很不错?”

沈美云低头看了下,南瓜子被炒到两面金黄,咬在嘴里咔嚓一声,焦香可口。

“确实很好吃。”

得到这话后,宋玉书得意的挑眉,“是吧,我也觉得很好吃,当时阿远还说我可以去当大厨了。”

沈美云失笑,她看着小孩子一样的宋玉书,心说,她嫁给陈远后,身上的戾气都没了,如今多了几分孩子气。

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。

旁边的陈远在拾掇中午吃的饭菜,闻言,他探头看了过来一眼,显然是带着几分无奈和宠溺。

沈美云失笑,心说,这两人还真是一对。

陈远忙完后,拿了一袋子卷好的煎饼过来,“尝下?”

他们没打算在车上吃,而是自己带了煎饼,放在热水壶上加热了几分,如今带着几分热度,但是绝对算不上烫嘴。

沈美云接了过了一个,咬了一口,确实不错,煎饼放了不少油,又加入了蛋液,软糯可口。

“我嫂子做的,还是大哥你做的?”

陈远,“我做的。”

“我和玉书两人现在是分工合作。”

两人都是事业强人,所以平日很少在家做饭,平时若是有空的话,两人在家就像是开盲盒一样做饭。

有时候做的好吃,有时候做的不好吃,不过习惯了就好。

这一段时间练习下来,显然陈远做饭的厨艺天赋是高于宋玉书的,宋玉书去做饭,纯属炸锅,能做熟都是幸运。

沈美云笑了笑,“你们这种日子也蛮好。”

小两口感情好,能够明显感觉到如胶似漆的感觉。

提起这个,宋玉书脸上黯淡了几分,不过很快就豁达了起来,“我和阿远说了,孩子是上天的奖励,如果没有,我们也接受,那就过一人世界,如果有我们自然会把孩子当做珍宝。”

得之我幸,失之我命。

结婚快六年的宋玉书,如今已经彻底调整了心态,在要孩子这件事上,她的脾气没耗没了,索性不如坦然接受。

因为不接受也是这么一个结果。

沈美云看着语气平静下来的宋玉书,在心底微微叹口气,到底是没说什么。

她觉得现在的宋玉书,不需要安慰,也不需要同情,她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调整到了最佳的状态。

这种已是不可多得的情况。

因为提起了那个话题,宋玉书脸上的笑容也淡了几分,接下来也不在插科打诨,而是回到自己的卧铺上休息去了。

车子从哈市到北京,抵达到的时候,已经是早上八点多。

他们买的是加开的列车。

从火车上下来后,感受到那干冷的空气,沈美云忍不住搓搓手,“真冷啊。”

哈市也冷,但是哈市的屋子里面到了冬天便烧的有炕,北京则不然,大家都是靠着那仅有的煤炉子得过且过。

那真是硬抗。

“是冷,这样来看,我倒是觉得北京还没有漠河适合居住。”漠河冬天是冷,但是架不住大家都在屋里猫冬啊。

就是牲畜都躺在猪圈里面不愿意动,而是窝在暖和的窝里面,养冬膘。

沈美云嗯了一声,“不过北京到底是首都,在怎么样也是大家心目中向往的地方。”

出去若是被人知道,他们是北京人,定然会被人高看一眼。

这倒是。

宋玉书点了点头。

车站外面,他们因为是临时回来的,没有通知家人,所以自然不会有人来接了。

沈美云决定坐电车回去,不过在回去之前,先解决下五脏庙,毕竟,北京火车站周围的好吃的实在是不少。

芝麻烧饼,烤红薯,咸豆腐脑,油条,面窝,油炸撒子,驴打滚儿。

但凡是能想到的好吃的,几乎都能在这边买到。

就是价格比外面卖的贵上三分。

不过,沈美云他们这些人,都算是高收入分子了,自然不把这三分钱看在眼里,能第一时间吃上热乎的,这比什么都重要。

沈美云吃了咸豆腐脑,又吃了一个芝麻烧饼,刚出炉的芝麻烧饼真是绝了,一口下去,酥酥脆脆不说,连带着上面沾着的芝麻,都跟着簌簌的落在了手心里面。

必须全部吃掉啊,不然可对不起被烤到焦香的芝麻。

解决了五脏庙,沈美云他们拖着行李,这才坐上电车回到胡同去,路上,沈美云坐在窗户便,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的行人。

马上就要七六年了,如今北京的街道上,连带着摩托车也多了几分,轰隆隆的摩托车呼啸而过,顿时引起不少人的艳羡。

毕竟,小汽车离普通人实在是太远,但是摩托车却不一样。

大家努努力,多攒个几年的钱,说不得也能拼一把买到呢。

“喜欢?”

见沈美云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外面,季长峥低声问了一句,大有如果沈美云喜欢,他就去想办法弄来一辆的架势。

沈美云摇摇头,“不喜欢,我就觉得把摩托车开这么快,他们不冷吗?”

季长峥听到这个问题,他失笑了下,忍不住抬手揉了揉沈美云的头发,他家美云总是这样,角度清奇,让人啼笑皆非。

他眉眼含笑道,“冷不冷我不知道,但是我知道骑摩托车的人很高兴就是了。”

能不高兴吗?

骑着崭新的摩托车,围着北京的街道跑一圈,就差朝着众人炫耀了,我买摩托车了!快来看我。

沈美云接受不了这种骚包的事情,她忍不住恶寒的摇摇头,“真是可怕。”

她还是习惯那种闷声发大财的感觉,不过,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,她倒是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。

等到了胡同口后。

沈美云和季长峥便下车了,一起下车的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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