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小说网
小说小说网 >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> 第1072节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第1072节

 

周青松出来了,十月中旬的天气,他穿着一件靛蓝色中山装薄面袄,身材挺拔,五官周正,眉目轩昂,光看着就是一个好儿郎。

周青松的样子,从小到大都是不错的,在加上一身书卷气,让人多了几分移不开眼的目光。

沈美云在心里夸了一句,不愧是当男主的,这一身的皮骨,天生的本钱。

难怪书里面说,让绵绵和林兰兰两人争抢,甚至还有其他女学生来寻找。

沈美云压住心里面乱七八糟的想法,“周青松?”

她试探道。

周青松听到她喊自己大名,松了口气,他也在打量沈美云,好多年没见对方了,但是对方还是他记忆中的样子。

他点了点头,喊道,“沈阿姨。”

确定了是他。

沈美云便把口袋里面包好的钱,递给他,“这是我上次回漠河,你妈让我带给你的,一共一百块,你拿出来好好点一点。”

周青松没有客气,直接接了过来,也没有点数,而是揣到了口袋里面,“谢谢沈阿姨。”

沈美云,“不点点?”

周青松摇头,眉目舒朗,“这点信任我还是有的,沈阿姨,我们两家也是多年的交情了。”

进退得体,不再是当年书呆子的样子。

沈美云笑了笑,“还没恭喜你,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学府。”

她倒是没问,周青松怎么没来找她,有些事情大家心知肚明就好,一旦放在台面上,便尴尬了起来。

周青松抿着唇,“谢谢沈阿姨。”

“那成。”沈美云送了钱,便提出离开,“那我就走了,你回头记得给你妈回个电话,免得她在家老是担心你。”都是做人父母的,她比谁都知道,孩子出门两年不联系家里,父母会有多难过。

这——

一句话,也不知道触及到周青松心底的那一根弦,他犹豫了下,“我知道。”

沈美云嗯了一声,就要离开的。

“等等。”

周青松追了上来,“沈阿姨,我——”

这孩子还是小时候的性格,犹犹豫豫的。

沈美云叹口气,“我也算是看着你长大的长辈了,你有什么话直接说就好了。”

周青松,“我联系上了林兰兰。”

一句话,让沈美云的脸色一沉,“然后呢?”

林兰兰和她家绵绵本就是死敌,从身世到家人,在从书中的设定,各种都是。

只是,她没想到的是女主就是女主,多年前被送走,彻底消失在他们家面前,如今却再次以这种方式听到对方的名字。

只能说,男主和女主的姻缘是天定的吗?

看着沈美云的表情,周青松还有什么不明白呢?

他顿时把剩下的话,给咽回去了。

沈美云多聪明啊,她本就是人尖子,这么多年又在外面做生意,算是彻底的历练出来了。

“你是想说,你这两年没回家,是和林兰兰有关系?”

一针见血,一下子戳到了这周青松的心窝子。

他沉默了下,接着才承认道,“是。”

“我想知道。”

他抬眼,看了沈美云片刻,语气求证道,“当年,兰兰被送走,你和我爸妈他们在里面出力了吗?”

沈美云目光徒然犀利了起来,她反问道,“你认为呢?”

周青松摇头,“我不知道。”

他要是知道的话,也不会来求证了。

沈美云,“不,你知道,并且你已经相信自己的第六感了,你是认为林兰兰当年被送走,是我和你家人出了力对吗?”

不然,他也不会两年不回家,也不联系家人。

周青松沉默。

在这种时候,似乎说什么都是不对的。

沈美云继续,“林兰兰告诉你的?她是被我和你妈算计走的?”

周青松,“不是,是我根据她的话,自己推断的。”

沈美云嗤了一声,“周青松,你还是一如既往的天真糊涂。”

她以为这孩子读书读出息了,为人处世也会出息,然而并没有,他对林兰兰这件事上,还是一如既往的糊涂。

骤然被人指责天真糊涂,周青松英俊的面容上,也带着几分不好看,“沈阿姨!”

沈美云,“觉得我说错了?”

她抬手指着周青松的脑瓜子,语气有些恨铁不成钢道,“用用你那天才的脑子想一想,我和你妈凭什么,把林兰兰从漠河林家赶走?”

这——

一下子把周青松给问住了。

“她都不是我们家的人,我们赶她走做什么?”

沈美云冷笑,“周青松,你二十多岁了,不是小孩子,你认为当年的林兰兰还能威胁到我家的地位吗?”

“你与其来问我,问你妈,我们为什么赶走她,你不如去问问

林家人,他们为什么赶走林兰兰?”

“林家把她当做眼珠子一样,娇娇养了七年,就是知道我们家“绵绵”当年被掉包的孩子时,林家是怎么做的?他们是选择牺牲“绵绵”,包庇林兰兰,这么一个情况下,林兰兰得做了多么大的天怒人怨的事情,才会被林家赶走?”

毕竟,在得知林兰兰不是林家血脉的时候,林家都没有赶走她。

后来,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?

面对沈美云一系列的质问,周青松哑口无言,他张了张嘴,想道歉,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道歉。

沈美云看了他片刻,“周青松,这句话是我看在和你父母相交多年的份上才说的。”

“你不要光学习,请你也长下脑子!”

话落,不等周青松在吱声,沈美云便直接离开了。

要不是看在赵春兰的面子上,她是绝对不会来这一回的。

沈美云离开后,周青松看着她的背影,久久回不了神。

等中午放学后,他没直接回宿舍,而是选择了坐公汽,从学校一路轻车熟路的抵达到了崇文的三条胡同大杂院。

这里算是老式大杂院,前后两进的院子,住了三十多户人家,也算是拥挤热闹。

晌午这个时候,家家户户都是在做饭,天井处的水池子,水龙头哗哗的流,旁边的煤炉子,冒着热油味。

周青松一进来,周围的邻居便冲着他点头,“周同学,你回来了啊?”

他们都是知道的,周青松是北大的学子,当初他过来租房的时候,还是拿着学生证来质押的,房东老太太看着他的学生证,这才愿意把房子以最低价,每个月八块钱的房租租给他。

周青松朝着大家点了点头,算是打了招呼,这才左拐,走到最角落的那一间房,那是整个大杂院里面最小的一间,只有四点五个平方,长长窄窄的一条,里面就放着一个弹簧折叠床。

白日里面就收起来靠在角落,晚上便放下来睡觉用。

林兰兰搬着一个小墩子,坐在门口的位置,看着别人家做饭,已经到了晌午,她这里却没有丝毫要做饭的意思。

一直看到周青松回来,她眼睛才跟着亮了亮,“青松哥哥。”

她还像是小时候那样喊他。

其实不是的,当初周青松第一次见到林兰兰的时候,他差点没认出来对方,林兰兰穿着脏脏的衣服,脸也黑黑的,在和一群小孩子抢煤核。

他那时候不认识长大的林兰兰,因为,在周青松的记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