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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人间依旧歌舞升平

 

“是啊,反正alpha就是这样,他总会回家的。外面野花再香,也总不能勾得他夜宿街头吧?”

“你就当是找人代孕了,还不用自己遭罪。多好。”

简一身处在其中,一句话也没说。陆恒启也没发表什么看法,有人问他,他才说:“我在想怎么设计呢,你们谈到哪了?”

于是大伙儿又开始一议论起做个什么样的首饰,谈到某次拍卖会场的某个价值千万的项链被谁谁谁买走了。简一听不懂,整个人又开始发懵。

也许他并不喜欢这种生活。他想。

相处久了,简一发现陆恒启也不是很喜欢那些摆件朋友,多是表面功夫。他真正玩得比较好的是明新玉。明新玉这人热情、大方,一来二去简一也跟她熟识了。

因为她,简一知道谢兰的病叫人格分裂。明新玉跟他说,人格其实是可以融合的,通常来说需要两年或两年以上,期间要接受心理、药物的治疗,总之是一个漫长的且不一定成功治愈的精神疾病。

曾经谢兰接受过治疗,但没成功。

简一没在按斤卖的书摊里找到这些书。去了书店,也很少见到。他问店主,店主说书没有,得定,问他什么书名,他不知道,就说:“一些关于人格分裂的书,专业点的。”

店主挺好心地劝他:“书只能做个参考,有问题还是要去看医生。”

简一哪里敢让谢兰去看医生,他甚至都没资格跟谢兰提这些。他把买来的书放在以前的家中,后来他觉得不放心,又把床板掀开,把书放了进去。

简一的床有些年头了。原先是简灵的床,后来简灵打了张新床,就变成他了。老式的旧床注重功能性。床板可以整个掀开,里面还有置物的空间。

床不大,里头的空间仅能躺下一个蜷缩的成年人。他在床板里也塞了好多布娃娃,有些已经旧了,他看了看,拿出几个娃娃,打算洗干净,送人。

他没别的小孩朋友,就认识楠楠一个,送楠楠好了。

他把娃娃们拆开,露出里面已经发黄的棉花。这样送人很不好,所以他又去买了新棉花。

他把娃娃沿着缝线拆开、洗净、晒干,然后用细密的针脚把娃娃缝制完成。看起来像新的一样。他的手工活一直都很好。

他知道送人不能这么随便,于是买了礼盒和丝带,把娃娃们装在里面。一共三个,全部都是hellokitty,有一段时间他特别爱这只粉色的小猫。

得找个机会送给楠楠,他想。

之前楠楠爸答应她让cy给她拍写真,结果这事因为两人的婚姻问题而搁置了,直到快入冬了才被提上日程。

楠楠也没忘记她的预备老公之一——简一,特意让她爸爸找简一一起来拍。这跟去照相馆拍全家福不一样。

照相馆陈设普通,衣服也是穿了又穿的旧衣。会包化妆,但都是些脏兮兮的被用了不知多少回的化妆品,乱糟糟地堆在桌面。

爸爸一般会自己化妆。他的职业让他喜欢把脸色抹得红艳,但如果是跟简一拍照,他一般都只画一个淡妆,提提气色。

拍照也是到指定的地方,老板把背景板一拉,然后让他们摆几个动作,咔嚓几下,就拍好了。

爸爸要去再谈最后一次价,他就坐在店里脱皮的旧沙发上,安静地等爸爸。他不必担心有人搭讪,一律不理就好,爸爸会替他解决一切。

但楠楠的拍照跟他理解的拍照有些区别。那个叫cy——他后来才知道人不叫陆c,cy是对方的英文名——的摄影师会先跟他们沟通要妆造以及拍摄效果,然后就是选礼服。那些礼服看上去都是簇新的,有些是高定或是秀场款,不满意也可以定制,就是要等的时间久一点。

简一第一次这样正式地拍写真,整个人都僵硬到极点,基本上是对方要求他摆什么姿势他就做什么动作。

他的样貌是极适合做模特的,哪怕在镜头前的表现力一般,摄像头出来的照片也美得很有冲击力。

cy问他要不要做平面模特,简一想了想,说考虑下。

他的考虑不是自己想,是回去问谢兰。

谢兰问他:“你怎么想?”

简一没有什么想法:“都行。”

谢兰说:“那就去试试吧。”

于是简一就答应了cy,开始了他的第二份副业。

但模特并不是只要好看就能当的。除了模样要出挑,体重也要控制。电影拍摄对演员的身材并没有绝对的要求,只要贴合人物即可,但模特靠的是镜头。那小小的一个镜片一闪,简一就能平白长十斤。

于是他得控制体重,饭菜也变成了蔬菜沙拉、水煮鸡胸肉这类量少低脂的食物。他自己倒是能接受,就是谢兰头一次看见大受震撼,觉得他也没必要为了那点钱去吃草,于是这份副业很快就结束了。

虽然副业是结束了,但他跟陆恒启之间的来往倒没结束。10月中旬楠楠过生日,他还受邀参加了对方的生日会。

陆恒启的独女生日会举办得格外豪华,地点是他名下的一个庄园,从大门到主楼得开车,不然光走路都得走十几分钟。

简一看童话书时常看到城堡的字眼,他觉得书里的城堡大概就是这样吧。他看什么都新奇,跟谢兰感叹:“我觉得楠楠就是真正的公主。”

谢兰说:“现在不搞封建社会那套了。”言下之意就是皇帝都被推翻了,哪来的公主。

简一说:“那好吧,但这儿真大,我感觉我在里头都得迷路。”

谢兰觉得还行,反正这种庄园陆家又不止一个,还有更大的。她难得想起自己还在建的王府,打算到时候带简一去看看,别整天这也羡慕那也惊叹,伺候好自己比什么都强。

楠楠的生日会聚集了众多社会名流,送的礼物也都包装精美,极为昂贵。简一的礼盒在里面称得上是寒酸,但楠楠还是非常给面子地表示最喜欢他送的礼物。

其实他这样是有些失礼的。他的礼物拿出手的时候底下的宾客议论纷纷,很快,这些议论就消失了,因为谢兰跟着一块儿送了一个明朝的花瓶。前些日子刚拍卖买回来的,她也没多喜欢,就拿来做个人情。

简一扯扯谢兰的袖子,有点不好意思:“我是不是送的不好?”

谢兰觉得没问题:“挺好的。”

现在都追捧手工。什么这衣服是某某某着名裁缝手工缝制,那个又是什么手艺人亲自打造,之前得很。怎么到简一这儿就拿不出手了?还不是因为他没什么地位。他要是个人物,送块抹布大伙儿都得夸这块抹布设计得颇有巧思。

所以说送礼也是一门学问。有时候不看礼物的贵重,而是看送礼的人轻重。人重,再轻的礼也是重的。简一轻了,谢兰就重一点,结果不影响。

何况楠楠还挺喜欢简一的。

她偷偷跟简一说:“我今晚会第一个拆你送的礼物。”

陆拾慧没有来参加女儿的生日会,楠楠有些失落。她跟简一说:“妈妈从没错过我的生日。”

她知道爸爸和妈妈离婚了,她归爸爸,妈妈自此就不再来看她和爸爸了。她的小脑袋是搞不清父母之间的感情纠纷,她只知道以前爱她的妈妈现在对她好冷淡。她想,她要讨厌妈妈了,然而妈妈不来参加她的生日会让她好难过。

她不跟爸爸说,怕爸爸伤心,但她可以跟简一说。但简一也没什么好的回答,只是安慰她:“以后不会了。”不出错也不出挑的回答,但楠楠看着他那张脸,还是觉得自己被安慰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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