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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小说网 > 陆狗的心事 > 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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饭,因为多吃了几口他妈妈做的那几道菜,他后来就学了回来做给我吃。”

“他这个人,在这些方面总是很细心……发现我不吃水果是因为不爱动手去皮之后,家里的水果总是洗好切好盘的。冬天呢,出门前他一定记得会给我围上围巾,提醒我多加衣服。”

“还有我的鼓棒,和他在一起后几乎都是他买的。那些耗损的鼓棒我以为都扔了,没想到却被他收了起来。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,他说要留作纪念。”

“那是他第一次说很喜欢看我打鼓的样子,还说他以前讲的都是气话,他一直都觉得我的鼓玩得特别好,觉得我很有才华,我要真想走这条路,就去走吧,一直走下去,他相信我会熬出头。”

“我们都很少讲这些腻人煽情的话,甚至都很少表达自己。在沟通方面,我比他更差劲。每次不管闹得多难看,都是他主动来找我,即使会继续吵架打架,但是他永远都在主动解决问题。不像我,假清高又爱走极端,折磨自己又折磨他。”

“说起来我和他纠缠了十几年,但我们相处实在混乱惨烈,问题太多,好不容易慢慢学会了温和点的那套相处模式,但也没有时间磨合得好一点、更好一点,再更多地去了解对方的情绪想法、压力困难。我们就这么走到头了。”

“但仔细想想,其实他也一直都在包容我,他一直都很爱我,我知道,有些事情,不是他不愿意,是他不能够……我不怪他,或许我该满足了……他已经陪我走了很久的路了,已经走到,他能走到的最远的地方了。”

……

这个晚上的绵绵大雨将雾灰朦胧的回忆冲刷明亮,我仍然清楚地记得那个夏天,那段年轻岁月里的一切。

我曾以为我无法开口对任何人说出我的过去,但是你看,时间就是这样温柔,把一切都变得坦然。成千上万个日夜,三十二年的我,全部的我,都能平静地慢慢讲出来。

那些紧披禁色的爱与生命,无需再隐藏。番外2:《沉》

——愿所有的爱都不再身披禁色

某天,我发现自己好像无法再打鼓。

在这种“死亡”的逼迫下,我去了北京。

我没有带什么钱,我在一个火红的下午出发,并在心里幻想自己变成北京的一个流浪汉。

一整晚的火车呜鸣着把我送向北方,到北京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。我站在雾灰的出站口,大口呼吸着干而冷的北方空气。

北京。

我背着包环顾四周,再次确定这就是我们梦想已久却又素未谋面的北京。

天大地大的北京。

朋友打车把我带到大名鼎鼎的霍营,我们到村口下车,面前只有一条单薄泥路和一条死水沟。

一路上零落排列着低矮平房,年后的乐手们已经陆续回来,隔得老远我都能听到传说里那昼夜轰鸣的三大件发出的噪响。

跟着朋友推门而入,是随处可见的装烟头的易拉罐,散落的衣服、日用品、报纸、cd,墙上是摇滚和美女的海报,还有乱七八糟的涂鸦手绘。

有人朝我们打招呼,问我什么风格,相互认识后,忽然有人惊讶地说我是那什么什么的鼓手吗?我说《时间》,他一拍头说对对对,然后直呼“你们那主唱真牛逼!都牛逼!”

我们一伙人乐呵呵地聊了会,了解来意后,他们说会帮我问问组队的事。我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安顿下来,除了自己带的配件,其他的设备都是他们帮我半买半借凑来的,鼓也是。

早上起床,偶尔吃个早饭,然后便开始机械地听歌、扒谱、练鼓、发呆……没什么情绪地过完一整天。

我们房子里有锅铲和煤气灶,大家爱下面条吃,因为省事,清水下锅,捞出倒上酱油盐醋,难吃得要死。

我们几乎每晚都喝酒,并且逢酒必醉,逢醉必疯。有时他们有几个也会凑一块飞叶子,我就在一旁抽烟,有钱抽玉溪,没钱抽十块的大前门。

组乐队大多都很不容易,就好比我们这间屋子,吉他手不会加lo,贝斯只会弹根音,我们把一首四和弦歌曲走了一遍,纷纷尴尬地笑了起来。到第二遍高潮加上了失真,总算燥起来了,大家都找到了点摇滚的感觉。

在论坛发了组队的帖子后,过了一个月才凑齐几个合适的乐手。

组好队的第一天我们就去了迷笛音乐学校,他们都来过,主要是我想来看看。几乎是抱着朝圣的心情,我将这片简朴到寒碜的小学校看了一遍又一遍。仍旧是平房,石板路,还有很多树。就在这片毫不起眼的贫瘠土地上,爆发过振聋发聩的音乐革命。

回去的时候下起了雨,我们哆哆嗦嗦地往回赶,泥水溅上裤腿,鞋底沾满泥草,然后吃饭、排练、抽烟、睡觉。

浑浑噩噩地度过着一天又一天,我们从干瘪的口袋里掏出几十块,去到所谓的摇滚圣地——豪运酒吧,看了一场演出。

我瞠目结舌地看着零壹怪异的装束与符咒,感受着沉重到仿佛窒息的失真音色,感受着扭机夜叉凶悍又奇特的旋律,感受着颠覆令人颤动的激流金属风格,还有玛雅、过失、破碎、读火每个乐队都有一波疯狂的粉丝,长发、脏辫、钉、环、链、纹身,稀奇古怪的一切汇聚在舞池中pogo碰撞。

极其罕见的碾压式现场让我整个人都躁了起来,我感受到久违的兴奋。

直到快天亮的时候,演出才结束,去地铁站的路上,我又冷又饿,却仍然感受到颤抖未尽的兴奋。

但这股兴奋却未能持续多久,演出带来的似乎只是片刻的欢愉。我几乎是如饥似渴地抓紧、抓紧,回来便开始彻夜打鼓,但一旦将灵魂沉浸如潮水般包裹我的音乐中,便不可遏制地再次感到僵硬、紧张、麻木,和消失。

我突然停了下来,手指尖传来异样的麻木和轻微的颤抖,我怔怔地看着我的手许久,而其他的伙伴也扭头不解我的停顿。

似乎有人在问我什么,可我听不到。

诡异的感觉刺痛大脑,我嗷了一声,猛然把鼓棒甩出手,砸在墙壁上——

为什么?

为什么?

为什么会这样……

为什么我最爱事物会令我如此痛苦?

十三岁,握上鼓棒的那一刻,我就认定,我会和我的鼓,会和音乐,形影不离,直到生命的尽头。

可为什么,如今这一切都让我痛苦到不敢触碰,不敢回头,不敢重来。

我想我一定是死了。

我走到尽头了。

漂浮、昏沉的六月,我在闷热的房间中睡了一天。走出房间,一开门,风沙迷眼,冰冷的太阳停在天上沉默着。

住在对面,出门放水的赵w朝我招招手,其他的伙伴已经过去了。赵w的手艺不错,我们常提酒和熟食过去一起喝酒吃饭。

一进屋里,几只手搭上来将我勾了过去,大家围坐在一块,几杯下肚,面上潮红,过去的辉煌自然就浮上桌面。

其中老谢喝得最凶,讲得最多。我听过他的歌,他的词写得很好,很有穿透力。他是树村出来的,有激情的过去。

而如今,他孤寡一人,没有乐队,没有工作,平时就卖卖打口碟,加上家里的一点接济勉强维持生计。

他几乎天天喝酒,和生活赌气般破罐子破摔。

他们说得口干舌燥后,又喝了几圈酒,有几个卷起了叶子,轮流吸,我照例拎着瓶酒,蹲在屋门口抽烟。

赵w唱起了歌,相熟的吉他手给他伴奏。

“有一天我不再注意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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